东方光源1012套公租房即将竣工,拟于年底分配,目前已开始接受报名申请。
东方光源1012套公租房即将竣工,拟于年底分配,目前已开始接受报名申请。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东方光源公租房项目已进入配套设施建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该项目位于老310国道以北、华山北路以东区域,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共建有4栋高层,可提供1012套公租房。这些公租房户型均为两室一厅,单套面积约58平方米,配有燃气、暖气等设施,室内均为简装修,只需配备简单家具家电即可入住。
根据前期核算,该小区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此外,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均按照我市有关标准收取。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城市无住房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三类人群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城市无住房家庭,以及持洛阳市区居住证的人员,要符合两个条件:1.城市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2.城市区无住房。
——新就业人员要符合五个条件:1.城市区居民户口;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3.毕业不满5年;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5.城市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要符合三个条件:1.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2.城市区无住房;3.已缴纳社会保险。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条件的居民须本人持身份证直接到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名,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不接受非本人申请。同时,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听信中介传言,缴纳各类费用。
按照规划,市区公租房房源较为紧张,公租房只出租,不出售。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要退出保障,入住后不允许转租、转借和长期空置,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将不定期上门核查,发现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行为将收回保障房。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到各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填表报名。其中,城市无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到服务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报名。此外,之前已申请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且尚未配租的居民,如果有意愿申报该项目,也需要到原报名部门填写配租表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