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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新规“惠”车主今年上半年3家财险公司进驻洛阳

发布日期:2024/3/12 10:09:01 浏览:10

保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和“不计免赔”等饱受诟病的条款,将更多保障倾向于车主。

旧车投保可省钱

《通知》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价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和保险金额。

采访发现,目前车主给旧车投保时,我市大部分财险公司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一辆旧汽车发生部分车损时,保险公司都是用新配件去维修车辆,而不是用旧配件来维修。”南昌路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所以给旧车投保也是参照新车的价格。

不过《通知》的出台使“高保低赔”的局面被打破,未来保险公司将实行“实保实赔”,车主投保旧车时能省下不少钱。如一辆有着6年车龄的家轿,新车的价格为20万元,折旧后市价为10万元。若按照新车价格投保购买车损险、三责险、交强险这三种险种,该车的保费为5595元,而按照折旧后的市场价投保,只需缴纳约4095元险费,可节省1500元。

无责可先行索赔

《通知》还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前不久,市民王先生驾车时与另一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他的车损定价为2800元。可车修好后,对方一直没有支付维修费,王先生无法提车。为此他想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索赔,但是保险公司以“无责免赔”为由拒绝。

目前,我市不少保险公司会以“无责免赔”为由拒绝为无责的车主进行赔付,如果肇事者一直拖着不赔的话,车主只能自掏腰包。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实施后,这一僵局将被打破,无论有无责任,车主都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先行索赔。

上半年将添3家财险公司

《通知》中还对车险费率采取了“限高不限低”的监管思路,规定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原则上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

目前,我市有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等19家财险公司,今年上半年还将有3家外地财险公司进驻洛阳,而车险占整个财险市场份额的六成以上。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市的财险公司会引发价格大战吗?

“连续三年无事故,车险能打七折,这是我市车险目前的最低折扣。”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随着进驻我市的财险公司增加,不排除会有财险公司通过低折扣来争抢市场。不过,目前各家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都处于微利状态,能够降价的空间有限。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车险新规,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引导保险公司,从价格竞争转向产品与服务竞争。未来,我市财险公司将会依托各自的品牌、技术、资源等优势,根据不同客户群体,不断创新车险产品,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记者戈晓芳实习生李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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