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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只此青绿”

发布日期:2024/4/8 11:23:37 浏览:6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坚持“严打严治、深挖彻查、部门协作、联动共治”的工作思路,突出打击重点,强化破案攻坚,集中优势力量,密切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公安局坚持常态化开展“黄河行动”,全力以赴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工作中,洛阳市公安局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倾倒危险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为工作内容,相继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清风护夏”“砺剑1号”“进一步开展涉矿等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效果。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2起,抓获嫌疑人145名。

为确保系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洛阳市公安局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强调部署打击重点;定期通报打击整治成效,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推行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明确破案时限;实施捆绑作业,明确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具体办案人、分管领导;定期举行研判会商,找准案件突破口。加强新型案件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民警办案水平和能力。

“今年4月1日至7月31日是黄河流域的休禁渔期,在此期间禁止利用除垂钓以外一切工具捕捞。”3月20日,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乡级河道警长尚南武一边发放宣传单,一边向辖区群众认真讲解。

洛阳市公安局按照“对应河长、属地管辖、分段设立”原则,建立了“三级河道警长”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全市河道总警长,市局班子成员担任市级河道警长,各分县局班子成员担任县级河道警长,流经区域派出所所长担任乡级河道警长。河道警长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

为提高工作效能,洛阳市公安局积极与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衔接,进一步畅通日常联系、执法保障、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综合打击整治合力。同时,洛阳市公安局沟通协调检察机关,在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刑事证据完善机制、业务交流及联合调研机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法治宣传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有效增强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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